企業數字貨幣能交稅嗎?跑了趟稅務局,跟大伙說點實在的
上個月有個客戶問我,公司賬上有一筆數字貨幣,能不能直接拿去稅務局把增值稅交了。我聽了半天才反應過來他問的是不是比特幣那種東西。說句實在的,在咱們國家的稅務實操里,答案是行不通的。
去年隔壁園區一家做跨境電商的小公司,財務試著拿兩萬美元的USDC去抵扣企業所得稅,被稅務局直接退回,理由是稅種申報和繳款必須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完成,不接受任何非法定貨幣形式的支付。財務跑了兩趟才搞清楚,最后老老實實用人民幣把稅補上了。
從政策文本看,《稅收征收管理法》里寫得很明白,納稅人應當以人民幣為計稅和繳稅的計價單位。數字貨幣不管叫USDT還是USDC,在法律上都不具備法償貨幣地位。稅務總局去年發的幾份答復口徑也反復強調這一點,沒有留任何口子。
不過有個細節容易被忽略。企業如果通過出售數字貨幣獲得了收入企業數字貨幣能交稅嗎,這筆收入本身是要納入應稅所得、正常申報納稅的。也就是說,數字貨幣不能用來交稅,但拿它賺到的錢,一分稅都跑不掉。不少老板在這塊兒吃過大虧。
所以下次再有人拿數字貨幣問能不能抵稅,你就告訴他,先把它換成法幣再說。稅這件事企業數字貨幣能交稅嗎?跑了趟稅務局,跟大伙說點實在的,還是得走國庫那條正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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